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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建立矿业权评估师制度

2000-08-25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林英 通讯员 何春权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8月24日电人事部和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布实施《矿业权评估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以规范矿业权评估行为。首批矿业权评估师可望于今年年底产生。

《暂行规定》的主要内容有:从事矿业权评估业务活动必须取得矿业权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登记注册,矿业权评估执业资格必须经过国土资源部组织的统一考试获得。

据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司仲伟志司长介绍,我国的矿业权评估虽然在评估定义、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法上已经与国际接轨,但在矿业权执业资格管理制度上却明显落后于发达国家。

据悉,目前我国经批准的矿业权评估机构只有22家,从业人员约600人。根据矿业的发展和矿业权评估市场的需求,评估机构预计将会发展到80-100家,评估师达到一二千人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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